如皋市民政局
關于局機關部分科室調整職能及更名的通知
關于局機關部分科室調整職能及更名的通知
各鎮(zhèn)(區(qū))民政辦、局機關各科室、局屬各事業(yè)單位:
為進一步理順工作關系,優(yōu)化職能配置,保持與上級民政部門有關處室設置一致,經局黨組研究,并與市編辦銜接,對局機關部分科室進行調整職能及更名。
一、科室職能調整
1.將社會救濟科的指導“敬老院的建設管理工作”職能調整至行政服務科(社會事務科)。
2.將行政服務科(社會事務科)的“擬定全市行政區(qū)劃、地名管理的規(guī)范性文件,并指導實施;承辦鎮(zhèn)村區(qū)域的設立、撤銷、調整、更名和界線變更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申報工作;負責行政區(qū)域界線勘定工作和邊界爭議調處;承辦全市地名的命名、更名,組織地名標志的設置和管理,推行地名標牌國家標準;管理地名檔案和地名信息系統(tǒng);負責市地名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。”職能調整至基層政權與社會組織管理科。
3.將行政服務科(社會事務科)的“擬定全市殯葬管理規(guī)范性文件;宣傳殯葬工作法規(guī)政策,推行殯葬改革;指導殯葬事業(yè)單位管理工作;負責市殯葬改革領導組辦公室日常工作?!甭毮苷{整至殯管所代為執(zhí)行。
二、科室更名
將“民間組織管理科”更名為“基層政權與社會組織管理科”。